全志科技(30045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第一条 进一步加强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与诚信形象,切实保护投资 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决策与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考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落实、运行情况。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