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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志科技(30045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 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 告的一般规定》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 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 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