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燊丰控股(02132) - 投资委员会职权范围
本職權範圍以英文製作,如若中英文版本出現差異或不一致,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LANDRICH HOLDING LIMITED 譽燊豐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132) (「本公司」) 投資委員會 職權範圍 組成 1. 投資委員會(「本委員會」)乃根據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或「董事會」)於2025 年11月21日召開的會議上通過的決議案成立。 2. 本委員會成員須由董事會委任,並由董事中不少於三名成員組成。 3. 本委員會的主席由董事會委任。 4. 根據以上第2條及第3條的規限,董事會可不時酌情更改本委員會的成員組合。 6. 每年舉行的會議須至少一次。如本委員會的工作需要時,應該舉行額外會議。 7. 會議的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 8. 會議可以親身出席、電話或視像會議之形式進行。 9. 本委員會的決議案應當由本委員會成員的過半數通過。 權限 職責 2 10. 所有本委員會成員共同簽署之書面決議案與正式召開之委員會會議上通過之 決議案同樣有效。 11. 除本文另有規定外,本委員會的會議程序受組織章程細則的相關條文(不時 予以修訂)規限。 成員 秘書 5. 本委員會的秘書由本公司的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