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30024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 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专门委员会的职权职责,详见公司制定的专门委员会相关实施细则。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统筹处 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 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1 等。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机构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