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30024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FeiliksFeiliks(SZ:300240)2025-11-21 12:02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含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 务等)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具有规范和完善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及健全的内部 基础管理制度;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审 1 计工作任务;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经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开展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