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发展(600048) -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PDHPDH(SH:600048)2025-11-21 12:1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构成,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2. 具有会 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3. 具 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 全职工作经验。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