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发展(600048) -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分红管理制度 分红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同时,公司可根据 需要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 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第四条 在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 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公司可 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已实施的采 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现金 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者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分红原则及政策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