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发展(600048) -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董事会以及董事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则。如本规则与《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冲 突或有未予规定事宜,则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 董事会组织机构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一名,不设副董事长,独立董事三 名。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