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迅股份(688486) - 龙迅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修订)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的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至(三)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 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六)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