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迅股份(688486) - 龙迅股份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1 号)、《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以及《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 序。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 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 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 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