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迅股份(688486) - 龙迅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 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 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 票及商业汇票、保函、所有权保留买卖、融资租赁、保理等。 第五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下属子公司 或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对外担 保产生的风险。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令或强制公司为他 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与担 保管理,规避和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