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688368) -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 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或者 "重大事项")。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本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规 定的期限内披露公司重大信息,本办法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 (五)核心技术人员;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