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得凯(30130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 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