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汽车(6001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制定)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 管")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 "离职",是指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管因各种原因不再担任相应职 务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辞职或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 二、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 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 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如出现下列规定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