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601555)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三)主动性原则。上市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 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 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 第一条 为加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 合《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