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60066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 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 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