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60066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在公司支取薪酬或津贴)及高级管理 人员(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