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帆生物(300529)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JAFRONJAFRON(SZ:300529)2025-11-24 10:01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 积,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 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 决定董事人选。 第四条 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或者公司股东会 选举两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