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帆生物(30052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 作为公司负责选择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