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峰汽车(60398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具体事宜由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规定。 第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章 会议通知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 印章。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 次定期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