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000031) -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GRANDJOYGRANDJOY(SZ:000031)2025-11-24 10:46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 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2025年11月24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其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 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