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环境(688466) - 金科环境:股东会议事规则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ಸ | | --- | | | |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召开股 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会的正常召开 负有勤勉责任,确保股东会的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依 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利。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 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 依法对自身权利的处分。股东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依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召开股东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五条 股东会的召开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东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