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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环境(688466) - 金科环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 作。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日常和专项的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八条 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 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要求时,或者独立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 缺额后生效,在改选出的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因丧失独立性而辞 职和被依法免职的除外。 1 金科环境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