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奥会展(30079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提名委员 会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在董事会中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