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奥会展(300795) - 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实施细则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1 / 26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实施细则 责组织具体的信息披露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增加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透明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树立并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其中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简称"香港联交所")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