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光电子(600353) - 旭光电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CDXGCDXG(SH:600353)2025-11-24 11:01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 比例虽然不足 50%,依其持有的股份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的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有的股份达不到控 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 或法人。 第四条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相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成年子女; (三)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主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相关的行为,参照本规范相关规定。 第二章 行为规范的一般原则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