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云信(600155) - 华创云信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加强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 范、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公司审计委员会, 并制订本规则。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委员会设委员三名,全部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包括独立董事两名。 第六条 委员由董事会指定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董事会指定 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董事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征得委员本 人同意后,对委员进行调整。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但应当向董事 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委员会本着精干高效、科学决策的基本原则,明确议事规则,建 立与之相适应的决策程序,加强信息交流,密切协调配合,以提高公司工作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