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电气(600312)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以下简称《党章》)、《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科瑞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亚 太世纪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瑞泽网络销售有限责任公 司、平顶山天鹰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股东共同发起成 立的平顶山平高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以豫股 批字〔1999〕12 号文《关于平顶山平高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于 1999 年 7 月 12 日整体变更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河南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100007126456409。 - 1 - 第三条 公司于 2001 年 1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