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设副总经理,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 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 规范总经理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 连聘可以连任。 (一) 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的助手, 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 对总经理 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 总经理不履职或不能履职时, 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