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1月修订)
JHSJHS(SH:603922)2025-11-24 12:46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司治理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建立制度, 明确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 序及保证公司独立性的具体措施, 确立相关人员在从事公司相关工作 中的职责、权限和责任追究机制。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保证公司规范、健 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及《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含义根据《公司章程》 确定。 第三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 适用本规范的相关 规定: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公 司及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