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1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苏州金鸿顺汽车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作为公司与上 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承担高 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 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不得利用职 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经验的自然 人; (二) 董事会秘书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并 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三)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