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 明确印章的保管职责和使用审批 权限, 并指定专人保管印章和登记使用情况。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三章 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第七条 内审部配备若干专职审计人员, 审计人员需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 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 内审部设负责人一名, 全面负责内审部的日常审计管理工作。负责人 应当专职, 由审计委员会提名, 董事会任免。内审部负责人应当具有 专业技术背景及实际内部审计工作经验。 第九条 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保持独立性, 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 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 督、防范和控制风险,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 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