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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JHSJHS(SH:603922)2025-11-24 12:46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并进行披露。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 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一条 为完善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 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 公司特 决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