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平高科(00099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 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二条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 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由董事会审议产生。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 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 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