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601059)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充 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1 第四条 股东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第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 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者质押其所持有 的股份; (五)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财务会计报告,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