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601059)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 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是指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所认定的关联方。纳入 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 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 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 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