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601059)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权证等)以及 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