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601059)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 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信息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和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 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及派驻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参股子公司。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1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