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601059)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正透明、合理有 效的履职考核、激励约束和薪酬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董事履职能力,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人员为《公司章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规定的公司董事。根据产生方式和工作性质的不同,结合公司实际,董 事分为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三条 董事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除按照本制度进行履职考核、薪酬管理 外,还需根据其实际履职情况依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考核。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履职考核,是指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对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价。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 定。 第二章 组织架构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确定董事履职评价、薪酬考核的标准及程序,对评价及 考核情况进行结果运用。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