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601059)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属于证券从业人员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关于证券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 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 人赠送的股票,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许可的除外。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