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博特(603916)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七)存贷款业务; (十八)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十九)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保 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联 方披露》 等法律、法规及《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