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竹纺织(600493) -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即被 问责人)。 第五条 本制度坚持下列原则: (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 董事及管理层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敬业、务 实、高效的管理团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福建凤竹 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须按《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制度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 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