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竹纺织(600493) -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治理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 平,维护公司的独立性,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泄漏内幕信息,有效 防控和打击各类利用以博客、微博、手机媒体、网络视频、移动电视 等为代表的新媒体开展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规发布未公 开信息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监控对象及监控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的监控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因履行日常职责接触到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 具体包括: 第一章 总则 (一)本公司; (二)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如有)、高级 1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专人负责对监控对象通过新媒体已 管理人员; (四)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五)公司财务部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