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竹纺织(600493) -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制度的 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 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 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 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福 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福 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内 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 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五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 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