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竹纺织(600493) -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福建凤竹纺织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是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 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良好的 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基本任职资格为: (一)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三年以上从事金融、财务审计、工商管理、 法律或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二)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 金融等专业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