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气(301291) - 内部审计制度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制 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 1101 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 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