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气(30129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降低对外投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 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明阳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以实物、知 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 产作价出资的投资行为,包括长期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 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不包括公司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投资决策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经营宗旨; (二)有利于促进资源的系统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 (三)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股东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