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气(30129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证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第 1 页 共 8 页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类型的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