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688147)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一月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微导纳 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定价公允、决 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 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