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688147)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 资与对外担保行为,防范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如有,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 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公司直接股权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它单位或个人 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它担保事项,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 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五条 ...